EPC歐洲專利組織歐洲專利組織(EPC)全名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,
申請EPC的好處 1.單一審查程序,一經審查核准,即可同時擁有多數歐洲國家專利權。 2023年6月1日「單一專利制度」上路
單一專利制度特色: 專利核准後請求單一效力,可在歐盟會員國(目前為17國)取得單一專利權,之後僅需繳交單一年費,如果涉及專利侵害、爭議時,效果及於該等會員國。
目前17國家為:奧地利、比利時、保加利亞、丹麥、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義大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爾他、荷蘭、葡萄牙、斯洛維尼亞、瑞典。
單一專利制度的評估與考量: 倘欲在目前17個單一專利制度國家中的4個以上國家取得專利權保護,單一專利制度擁有申請與維護費用節省的優勢。
但若指定國家少於4國,而台灣常指定的國家分別為德國、英國、法國取得專利權保護,這時候原本的專利制度還是比較經濟的選擇。 實務建議 若想要申請的歐洲數量僅為1~2國,那麼通常不建議申請EPC,因為總預算會比直接向該國申請來的更高。
EPC申請程序(非單一專利制度) 1.提出基本申請,或同時繳納審查費及國家指定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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